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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阳光里 发表于 2019-04-30 07:55 为坚持真理走进死胡同,心甘情愿。我已决定离开《诗歌中国》,离开这个死胡同。这是个蛮不讲理的地方,连妇孺皆知的这点东西还争论不休,简直是妇孺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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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19-04-30 08:39 大仙!这就是脑筋几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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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笋 发表于 2019-04-30 08:47 求同存异方大同!
柒画 发表于 2019-04-30 08:47 我是妇,也曾是孺。我想,你也曾是孺,也有妇!
走在阳光里 发表于 2019-04-30 08:46 因此,我要离开这里。要是坚持真理被说成高高在上,也该光荣呢。倒是某些人高高在上,固执己见,姿态吓人。平台再大,在神州大地也不过一滴水。没什么了不起。
柒画 发表于 2019-04-30 08:53 你走你留。你的自由。我代表不了诗国恭送你。也代表不了诗国挽留你。不过你这样的阳光下的人民教师,今日头条的编辑!仙气很浓、佛光有点大。作为妇和曾经的孺,觉得有点晃眼。
走在阳光里 发表于 2019-04-30 08:51 我懂妇孺,更懂孩子。我天天守护着他们。我“两周的孩子”在我身边,我可以大声疾呼,“两周的孩子”是大众说法。谁否定它,就是背离大众。
走在阳光里 发表于 2019-04-30 08:59 不说了,没意思。时间宝贵,干点有意义的。我还有诗歌等着写,在这里吵来吵去,筋疲力尽的。就当没有来过。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无所谓的。
柒画 发表于 2019-04-30 09:01 是的。你可以大声疾呼。“两周的孩子”快跑、快跳,就像我们小学的数学老师可以教我们“三九二十一”一样。作为那时的孺现在的妇我得仰着头看。还恭恭敬敬喊一声老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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