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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客 发表于 2019-04-30 20:15 “在"应为“再”。 这样固执己见,还要再投? 先道谦,承认错误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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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水难收 发表于 2019-04-30 12:58 不知我们衡水的妇孺是怎么称呼出生14天的孩子的?应该不是两周吧?是两天?还是两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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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双鱼 发表于 2019-05-01 08:01 称呼14天的婴儿直接说14天,两个礼拜。 两周=两周岁,在口语读法中一般加儿化韵,读“两周儿"。一如您下文的“两生",也不干巴巴的说孩子“两生”了,而是“两生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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