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行引] 人贩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9-21 13:12:35 |显示全部楼层
以诗反映时事,当赞
发表于 2016-9-21 14:29:36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贴有误,“盗窃10元”少了一个关键字,应为“盗窃10万元”。向阁主及诗友们致歉!
发表于 2016-9-21 16:26:48 |显示全部楼层
折花阁主 发表于 2016-9-21 11:59
向阁下致意问好!小作采用的事例为社会上所发生的种种相同案例的化用,一案例比较直白的点明了人贩子的出 ...

夸张的手法的确很多。

主题

好友

5913

积分
发表于 2016-9-21 17:18:33 |显示全部楼层
折花阁主 发表于 2016-9-21 11:23
向阁下问好,感谢临赏雅析!  的确,对人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安社稷。 ...

待阁主更多美词问世。
发表于 2016-9-21 17:46:06 |显示全部楼层
折花阁主 发表于 2016-9-21 11:22
向阁下问好,感谢临赏雅析!    如君所言,个人做起,大家关注,必然引起质变,也必然使得国法庄严,还 ...

嗯!支持!
发表于 2016-9-22 13:33:01 |显示全部楼层
高城布衣 发表于 2016-9-21 13:12
以诗反映时事,当赞

问好致意,感谢临赏!
发表于 2016-9-22 13:34:30 |显示全部楼层
跨鲸而来 发表于 2016-9-21 14:29
本贴有误,“盗窃10元”少了一个关键字,应为“盗窃10万元”。向阁主及诗友们致歉!
...

跨鲸而来阁主提到一个老生常谈,却又很前沿的社会问题,即公理不张、法制滞后的问题。中国到现在仍沿用儒家“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的治世思想,但由于体制存在缺陷,造成法制的不公平,譬如偷盗10元的小偷,他的罪责跟贪污1000万元的贪官是一样的,尽管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一样,但罪罚不相当,这就造成了贪官越贪越多,数额越来越大的现象。体现在法制的滞后方面,就像阁主提到的,当拐卖人口成为一个社会焦点时,法律才由打击卖方市场,兼顾到打击买方市场,但因新出台政策有很大的弹性,基本使打击买方市场的初衷流于形式,加上司法实践中的不可操作性,基本上仍维持打击人贩子不追究买主的现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不从源头上给人口贩卖釜底抽薪,这种罪恶现象就会一直存在下去。这就要求我们的诗人不但要歌颂真善美,也要鞭挞假丑恶,不但长舞风花雪月,也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唤醒民众,共同推动法制进步,这是诗人使命所在,也是良心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大赞阁主!

主题

好友

754

积分
发表于 2016-9-23 13:58:52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这儿就有两孩子失踪,十多年了,一直音迅全无。父母何等揪心!

主题

好友

1304

积分
发表于 2016-9-24 10:04:53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人口由来已久,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尽管国家早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多次严历打击,我认为力度仍然不够。作者能够以敏睿的目光,揭露目前社会存在的这一现象,难能可贵!值得赞许,以诗词的形式去鞭策社会管理者,加大力度,更加严厉打击人贩子,很有必要。
发表于 2016-9-26 12:04:05 |显示全部楼层
玉英 发表于 2016-9-23 13:58
在我们这儿就有两孩子失踪,十多年了,一直音迅全无。父母何等揪心!

是啊,人间悲剧,想想都揪心!感谢临赏,致以问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AI智能问答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