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以共济,重则构成违法犯罪。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中国医保,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在老人行…...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发生3.8级地震
#地震快讯#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09月01日04时57分在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北纬40.76度,东经109.82度)发生3.8级地震,震源深度15千米。(@中国地震台网)责任编辑:崔理斯
证监会出手!超级牛散王孝安、方士雄,顶格处罚!
近日,证监会公布了一份涉及2位超级牛散的罚单。超级牛散王孝安、超级牛散方士雄因为借用、出借证券的行为被证监会处以50万元的罚款。根据证券法规定,出借或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的,50万元已经是顶格处罚。市场人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千万元自杀!妻子被要求还钱
对张兰来说,丈夫两年前毫无征兆的自杀是她被卷入无边黑洞的起点。2022年6月的一天,张兰的丈夫周飞在家中突然自缢。之后,丈夫生前的五名好友、同学陆续打来催债电话,要求张兰偿还丈夫生前欠款,总额490万
航行警告!南海部分海域有实弹射击训练
据中国海事局网站消息,清澜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8月27日至8月29日,每日6时至18时30分,南海部分海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禁止驶入。责任编辑:陈建瑞SN24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中科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们在线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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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26 一旅客在大巴车上被发现身亡,涉事方回应 假期还未结束,股民已开始“数板”了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千万元自杀!妻子被要求还钱 西安植物园赏花观叶正当时 媒体调查:博士生导师的权力究竟有多大?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最新连载 新闻分析:什么是“郑钦文现象”?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们漫画画免费漫画看 河北张家口一中学操场施工坍塌致1人死亡,校方通报 证监会出手!超级牛散王孝安、方士雄,顶格处罚!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9千米 国足上海启程飞赴澳大利亚,为避免引发舆情并未包机 媒体调查:博士生导师的权力究竟有多大? 敬文茂:让更多人了解祁连山、保护祁连山 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4.0级地震 【文化中国行】第十届“博博会”4天35万人次打卡 等待真相!看房被抓小伙母亲称儿子绝不会强奸 侃股:投资者加杠杆要适度且合法合规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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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完整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资源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签约作家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续作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全集高清 河北唐山市开平区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9千米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删减全集免费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第三节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删除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爱看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最新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最新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完整漫画 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刘劲松同日方举行磋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删减看全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阅读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漫画无删减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完整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香蕉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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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阅读68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阅读完整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韩漫无删减版免费漫画全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删除改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未减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差差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韩漫无删减免费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9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册改61 逆行还狂扇小哥耳光的“路虎女”被行政拘留十天!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快看 国庆假期“中轴游”持续升温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韩漫观看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破解版在线阅读完整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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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剪切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19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32 我在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完整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免费入口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12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无删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无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 百度网盘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第1话在线阅读-多漫吧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59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7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破解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改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sblp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PDF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4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漫画免费观看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亲亲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土豪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72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11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动漫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70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360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69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完整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35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60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原本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4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破解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完整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8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 对话遭逆行女司机殴打者:我忍了又忍,仍头晕恶心 以军称在黎南部军事行动中摧毁黎真主党一处指挥所 逆行还狂扇小哥耳光的“路虎女”被行政拘留十天!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原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最新免费阅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47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1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作者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破解版在线阅读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泰浩最新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9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61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9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最新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27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土豪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无册改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网盘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50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在线漫画看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20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42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第35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第十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九妖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35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45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21话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46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第32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破解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免费 在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泰浩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完整版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英国学者: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有幸与中国共庆75周岁生日|我的中国记忆 医保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给亲人买药?国家医保局答疑******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章之后,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也有一些网友建议小编能进一步讲解政策。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回答,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问: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就诊会有什么后果? 答: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比如,《这种小忙不能帮,冒用他人医保卡会被处罚!》文中提到的小晴,她直接使用其表妹小兰的医保卡挂号就诊就属于冒名就医。再如,安徽徐某,使用他人医保卡在某医院就诊购药,并享受他人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骗取医保统筹基金12万余元,并将药品二次销售获违法所得1.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徐某的行为不仅属于“冒名就医”,还构成了犯罪,法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判决。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免费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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