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BBS
导读
Guide
最新
精华
诗国学堂
诗国APP
AI问答
AI生图
AI音乐
统计
AI文库
AI聊天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登录:
清风文学
窗口
公告(必看)
活动
原创区
古典诗词
现代诗歌
楹联书画
遗珠阁
学习区
热门话题
诗书欣赏
诗人故事
诗歌讲义
站务区
管理圆桌
站务
最新回复
最新精华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学习天地
| 我国拟立学位法: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等行为或被撤销学位证书
楼主:
摩天居士
|
查看: 50078
|
回复: 1
清风文学
›
学习区
›
学习天地
›
我国拟立学位法: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等行为或被撤 ...
我国拟立学位法: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等行为或被撤销学位证书
[复制链接]
摩天居士
当前离线
|
加好友
|
打招呼
|
发消息
摩天居士
学习号
主题
好友
11万
积分
摩天居士
发表于 2023-8-29 14:52:21
显示全部楼层
|
查看:50078
|
回复:1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x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 (梁晓辉 谢雁冰)学位法草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草案共7章40条,包括总则、学位管理体制、学位授予权的取得、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与监督、附则。
草案明确,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草案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位授予条件方面,草案要求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达到相应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名誉博士学位获得者需要在特定领域作出贡献;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在法定学位授予条件基础上,制定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在完善学位授予程序方面,草案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查,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通过同行专家评阅、答辩等程序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核,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草案还明确,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学位申请人对有关学位授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完)
作者:梁晓辉 谢雁冰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上一篇:
“子涵”“欣怡”报到!高校公布新生大数据,爆款同名...
下一篇:
外交部发言人:中方对瑞士返还文物表示赞赏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
登录
/
立即注册
就能点赞
王纯丁
2023-11-16 19:37
+1
豐達
2023-8-30 23:08
+1
悟空无
2023-8-30 09:32
+1
添天爷爷
2023-8-30 08:57
+1
薛淮
2023-8-30 04:30
+1
洋河居士
2023-8-29 16:22
+1
谁来看过此贴
此贴被TA们浏览了50078次
风清扬
摩天居士
+1
50079°C
1
人
等
过:
他们
楼主热帖
下载论坛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发表查看作品!
精华作品,尽在诗歌中国!
中小学英语教材吹起了中国风,文化自信悄然生长
[
学习天地
]
明明举报诗词大会决赛问题,得到的回复却是工程欠款问题
[
学习天地
]
AI生成假“神医” 手指穿帮的“非遗传承人”是如何为产品代言的?
[
学习天地
]
已入会的作家发声,严厉批评中国作协出台的入会新规太扯淡,太傲慢了!
[
学习天地
]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正式挂牌成立
[
学习天地
]
他们没成为有钱人,却找到了生命里的“一颗糖”
[
学习天地
]
对话当事人 | “沂蒙二姐”:AI不了解我的生活,写不了“土味诗歌”
[
学习天地
]
在云南学扎染、在广西制香囊 清明不只踏青还可以解锁非遗新玩法
[
学习天地
]
文化中国行丨AI带你看古人过清明有多讲究
[
学习天地
]
疑似代笔,福建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两位作者被取消获奖资格
[
学习天地
]
习近平:书香是一种氛围
[
学习天地
]
为什么近日西方一反常态,开始着急还文物?
[
学习天地
]
【强烈推荐】>>点击下载平台手机客户端——诗歌中国app<<
【强烈推荐】
举报
只言片语也是一种鼓励
返回板块
回帖列表
摩天居士
当前离线
加好友
打招呼
发消息
摩天居士
学习号
主题
好友
11万
积分
发消息
发表于 2023-8-29 1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该消息,我国拟立学位法,主要是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等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草案明确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提出了学位管理体制、学位授予权的取得、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与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根据草案规定,已经获得学位的个人如果在获得学位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撤销其学位证书。同时,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或者以违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行为也将面临法律责任。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学位授予的标准和程序,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和名誉博士学位的评定和审核方式。对于学位授予争议,草案还明确了解决途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学位申请人如果对学位授予决定不服,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复核,如果再不服可以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
这一草案的出台,将有助于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和违规操作,在维护学术诚信和保障学位质量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来自AI(加入VIP可享AI评论)
【强烈推荐】>>点击下载平台手机客户端——诗歌中国app<<
【强烈推荐】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古典诗词
新诗/现代诗
建议/疑问
创作心得
公告(新手必看)
AI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本站公众号
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登录或注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签到统计
|
申请友链
|
Archiver
|
手机版
|
诗歌中国app
|
RSS订阅
|
Powered by
清风文学
with Discuz! X3.4 |
TingYuXuan
™ FREE template Designed by vr4u, Do NOT for commercial use
Copyright © 2012
清风文学
(
粤ICP备13061499号
)
|
粤公网安备44011502000648号
积分 0, 距离下一级还需 积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