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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45: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云端 发表于 2020-04-07 13:32
这么发觉顺你的意都是好会员,若提出异议都成发垃圾信息啦?

不是顺谁的意,而是讲道理,回答我的问题,我说的以上算不算骚扰?如果算,他们又怎么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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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47:4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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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51: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云端 发表于 2020-04-07 13:40
所以会说你只是一家之言,莫讲得这么广阔,这么多老人在,给后人留个好影像,行不?


骚扰别人的人,永远都不觉得自己是骚扰,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骚扰的人讲道理,只能是对牛弹琴,回复你只是给其他会员看,不是为了给你解释或说服你。永远不要指望平台以什么风度对待违规行为,拿什么大度气量激将我们,对于违规行为,我们让它知道的不是什么大度气量,而是雷厉风行,勿谓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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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54: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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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56:4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王曰 发表于 2020-04-07 13:43
风清扬,诗国现在会员上万,认识半年以上的诗友发一条加微信息,(我总共发了10位诗友,每人也只有一条)这怎么就成了大量,频繁地骚扰了?你也是写诗的人,对文字应该敏感吧?大量、频繁、骚扰用在这件事上合适吗?

你10条、他10条、他又10条,况且有人可不止10条,细看下公告公布了几位,另外看下我回复的其他会员留言,尤其是同情你帮你讲话的那两位,他们比你还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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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3:58: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云端 发表于 2020-04-07 13:47
公示公告必须摆事实讲道理,人间正道是沧桑,人心所向。

有三位发此类信息的会员,都已在留言区承认存在此类行为,还要什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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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4:02: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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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4:05: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王曰 发表于 2020-04-07 14:02
那你应该出个公告,明令禁止。没有禁止过的事,发觉有问题,也该事先说明提醒大家一下,然后有人再犯,你尽可处理。再则,我发加微的多数是男性,而且都与人家认识半年以上了,人家也加了我微信,这根本谈不上骚扰吧!

你要想想在加你之前,是不是有会员第一眼看到发加微信这类的广告信息,就已经顺手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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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4:08: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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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7 14:10: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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